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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夫人又折兵

一竞买者无视合同赔款多多
2000-04-01 来源:生活时报 林 靖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31日讯目前随着拍卖市场的兴旺,与之相关的纠纷也愈来愈多。今天上午,东城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竞买人因事后反悔而被拍卖公司告上法庭的案件。

原告鼎丰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于去年10月25日在“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展览厅举办秋季拍卖会中,被告汪先生通过竞买购得16件书画,其中包括:黄胄的《双猫图》、吴作人的《骆驼》等,计价款152400元。然而事后,汪先生却既未交纳15240元拍卖佣金,也未付款,拒绝领受拍卖标的。公司认为,竞买人一旦竞买成功,即与拍卖人形成拍卖成交合同,理应按照国家合同法及拍卖法的规定,履行拍卖合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案经法院调解后达成协议,即汪先生于本调解成效后10日内给付鼎丰国际拍卖公司书画款152400元和佣金15240元,并支付利息6030元和保管费9000元,及承担诉讼费4860元。

对此,专家告诫那些“随意举牌”之人,切勿轻视拍卖结果,即法律上承认的拍卖合同,举手之前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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